为持续推进集团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2月9日上午,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伟同志主持召开公司2020年第十九次党委会,派驻纪检组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庆同志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相关制度。为提高国有企业运行质量,以经济效益为目标,强化对权利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为重点,公司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国资监管体制,规范企业经营投资行为,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派驻纪检组建议:集团公司党委应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相关制度,确保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相关人员,被追究其相应责任时有制度可循,有流程可依。
二是建立完善“采购项目”相关管理办法。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节约企业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派驻纪检组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集团公司本部原采购相关管理办法存在内容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提出工作建议:集团公司应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具有可行性、针对性、可操作性,适用于企业发展的“采购项目”相关管理办法。
三是建议集团公司各部(室)、子公司,应坚持以党建为引领,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
四是建议集团公司各部(室)、子公司,应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宣传教育,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毅,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顾元镍、孙星、贺飞出席会议。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专职外部董事、中层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同志、部分参股公司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