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现代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5日浏览次数:11664

凉山州现代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稿)

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州委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4月11日至5月20日对凉山州现代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10月31日向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伟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按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公司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有力的措施把巡察整改抓紧抓好抓实。

(一)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公司党委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对州委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照单全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集中整改期间,公司党委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扛起管党治党政治担当,召开动员会、部署会、党委会、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工作推进会议共计10次,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方向不偏、有力有效。公司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和法规制度不到位执行有差距,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和领导权有差距、工程物资采购不招标或招标不规范,有较大廉洁风险隐患等重点、共性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开展了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巡察整改合力。公司党委推动党委整改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成立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建立以公司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小组,形成“党委层面抓统筹、工作领导小组抓推进、各责任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模式。扎实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为落实责任,精准整改,将巡察反馈指出的三个方面55个具体问题,再次进行细化,分解出60个具体问题,制定了164条整改措施,分别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注重长效整改,完善整改措施,紧盯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全程跟踪和督促检查,形成“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个专卷、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同时,按照“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开展全覆盖督查、抽查10余次,确保巡视反馈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切实做到真改、实改、改到位。

(三)严格落实党委书记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作为管党治党、改进工作、落实责任的重要抓手,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带头抓学习,打牢思想基础,突出强化理论武装,把政治学习落实到每次党委会议“第一议题”,集中整改期累计主持11次集中学习,结合主题教育,围绕乡村振兴、党风廉政、国企改革发展、规范国有企业决策治理、意识形态等专题深入研讨,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到实处。带头抓部署,主持召开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工作。带头抓整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态度鲜明,照单全收,认识深刻,主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初稿,并组织相关人员讨论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逐条梳理,逐项列出问题清单,确定整改时限,为落实整改打下良好基础。主动认领、牵头负责9个整改问题的整改,11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推动任务落实。经常性督导推动整改进展,督促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扎实完成各自牵头的整改任务。带头解难题,紧盯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调研督导、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请示、专题会议研究等方式,推动问题解决。带头营造严的氛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支持集团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强化规矩意识,严肃追责问责,始终保持巡察整改严、紧、实的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地。公司党委坚持集中整改与持续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改期内对能够马上解决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提升的,明确整改时限倒排工期,分步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从强化管理上找短板补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实际行动。截至集中整改期结束,巡察反馈细化出的6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7个,完成阶段性整改9个,集中整改期未完成6个,长期整改8个;目前已提醒谈话3人、责令检查1人;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综合分析和专项治理1项;通过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健全制度规定102个,完善管理措施35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和法规制度不到位,执行有差距。”问题。

1)农投集团和下属公司未专题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系列法规措施。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将专题学习纳入党委会重要议程,加强符合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的研究学习,努力把握国家战略方向、政策导向,把依法治企作为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开展项目实施。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5月30日集团召开2023年第9次党委会,专题学习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从基本农田的划定、保护、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条例》内容进行了细致学习;二是2023年12月6日集团召开2023年第23次党委会,专题学习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省委办公厅《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十条措施》、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贯彻落实<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十条措施>实施方案》等文件,系统学习了涉及的政策要点、法规

巩固措施: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常态化推进理论学习,强化公司法治建设,推进依法合规经营,提升企业依法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实现企业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整改结果:完成

2.关于“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和领导权有差距。”问题。

2)集团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分工,班子成员未按要求在每年述责述廉报告中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在日常工作中简单将宣传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来研究。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形成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为主体,以意识形态风险防控、阵地管理、新闻舆论、舆情管控为支撑的制度体系,建立工作责任清单,使集团党委、各级党组织和责任部门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以及干不好怎么办。坚持集团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协助第一责任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其他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二是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党委会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同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任职、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三是严格责任监督与追究,党组织出现意识形态10种追责情形的,按照程序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月30日印发的《中共凉山州现代农业硅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凉农投党委〔2024〕5号)文件,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中,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作分工中,同时在2023年12月26日公司党委2023年第25次党委会上,形成公司意识形态工作分析报告,并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措施二是2024年1月30日召开的集团2024第2次党委会已研究制定《凉山州现代农业硅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在细则中明确了以意识形态风险防控、阵地管理、新闻舆论、舆情管控为支撑的制度体系,建立工作责任清单,坚持集团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协助第一责任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其他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三是2024年1月31日组织召开了集团党委述责述廉工作会,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内容;四是2023年下属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中,已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下属党委、党支部重要指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任职、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巩固措施:不断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舆论引导,全面提升企业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精神力量。

整改结果:完成

3.关于“推进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不到位”问题。

3)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中的分配制度改革执行不到位,二级控股企业品禾公司和凉山海升公司仍然存在部分高管和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浮动占比低于60%的情况。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梳理品禾公司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员工的基本情况,按照原有岗位薪酬绩效工资总额标准,在中层管理干部绩效薪酬标准占比达到60%、高管绩效薪酬占比达到70%的前提下,由品禾公司细化考核实施方案后,组织实施2022年度、2023年度绩效考核,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清算后兑现。其中,在此期间辞职和调离公司的员工按照实际在企业工作时间进行考核;对分批次下沉到双禾公司担任职务的干部职工,按照兼职不兼薪的原则,在双禾公司任职期间的薪酬绩效按照双禾薪酬管理办法考核,不纳入品禾公司考核;对因工作需要,未在双禾公司起薪的员工,正常纳入品禾公司考核。海升公司因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行动期主要为2020—2022年,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文件要求,国有全资及控股企业均纳入考核范围;二是凉山海升公司(现晴川果业公司)自2022年8月25日通过股权购买的方式转为国有控股企业时,因已接近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尾声,经上级主管部门州国资委同意,未将凉山海升公司(现晴川果业公司)调整纳入2022年末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考核检查范围,但州国资委要求该公司在2023年6月前按照三项制度相关规定完成改革事项;三是品禾公司、凉山海升公司(现晴川果业公司)按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改革和三项制度改革要求,制/修订企业高管、中基层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按照符合规定的薪酬管理办法出台配套的业绩考核办法、绩效考核办法,确保符合三项制度改革高管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70%、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60%的要求;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薪酬套改,确保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和激励机制,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整改成效:一是凉山海升公司(现晴川果业公司)已制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品禾公司已修订《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经营层成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主要负责人、经理层人员已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并严格考核,实现了高管浮动薪酬占比不低于70%;二凉山海升公司(现晴川果业公司)及下属企业已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定薪、套薪方案》,已2023年1月起严格执行,品禾公司已修定《品禾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品禾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已自2024年1月起执行,完善了薪酬体系,健全了绩效考核体系,实现绩效管理全员覆盖,实现了中层管理人员浮动薪酬占比不低于60%。

整改结果:完成阶段性整改

4)凉山海升公司自2022年8月通过股权购买转为控股企业,原有薪酬体系中无绩效薪酬,未跟进配套绩效考核办法。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凉山海升公司(现晴川果业公司)自2022年8月通过股权购买转为国有控股企业后在度过了4个月的过渡期后,按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改革和三项制度改革要求,制订海升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自2023年起按要求明确公司全体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并健全考核体系,落实考核责任,实现绩效管理体系全覆盖。

整改成效:一是凉山海升公司(现晴川果业公司)已制定《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经理层成员已全面推行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逐层逐级签订了2023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按责任书进行考核;二是凉山海升公司(现晴川果业公司)已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定薪、套薪方案》及下属子公司《绩效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办法》《定薪、套薪方案》,新制度已于2023年1月起执行,按要求明确了公司全体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健全考核体系,实现绩效管理体系全覆盖,落实全员绩效管理。

巩固措施:根据中央、省、州要求,持续推进国企三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绩效考核与薪酬体系,突出业绩导向和正向激励,提高公司全员绩效管理业务管理水平,确保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执行有力、不变通、不走样

整改结果:完成

4.关于“对上一轮巡察提出的问题边改边犯,穿新鞋走老路。部分问题整改浮于表面,有的事项整改深度不够,有的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5)上一轮巡察提出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十项规定公务接待及商务接待问题,本轮巡察仍然发现集团及下属企业无公函、无接待清单的公务接待29.86万元,接待事由不明的商务接待89.35万元。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接待管理意识,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十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企业接待管理制度,杜绝先接待后审批的情况,对于确有必要的临时性接待要安排专人跟踪公务函件补函事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集团本部和下属企业《接待管理办法》,使用更加规范的接待清单,写清被接待人员姓名和陪餐人员姓名,接待事由单列一栏进行明确;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培训宣传,提高对公务、商务接待政策的把握和执行力度,对接待“三单”不全等不得报销,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月18日召开的集团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班子、班子成员已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十项规定公务接待及商务接待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改进作风,坚持以上率下,规范公务、商务接待管理和报销程序;二是2024年1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集团及下属企业负责人和经办人员,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十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公务、商务接待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审批报备与审核;三是结合反馈问题,2024年1月30日经集团党委、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已修订完善集团公司《接待管理办法》,将管理办法内的接待清单明确到接待人员姓名及陪餐人员姓名,同时在管理办法内明确要求写清接待事项,各下属企业严格参照执行;四是开展提醒谈话,筑牢思想防线。集团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对接待相关部门、企业已开展提醒谈话,要求相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在实际工作中以全局的态度和认识规范接待管理的重要性,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把好接待审批、报销关口,不越雷池,不碰“红线”,真正做到厉行勤俭节约、遵守规定。

巩固措施: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十项规定公务接待及商务接待相关规定,加强接待管理,提升会计基础工作,按制度严格审核报销,杜绝问题的再次出现和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

5.关于“农投集团发展规划未由专业人员编制,未经专家评审,至今未经法定审批成为正式规划。”的问题。

6)与凉山州国投世联公司(现:州国兴世联公司)的规划编制合同执行不严格,未追其违约责任。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州国兴世联公司的对接,要求州国兴世联公司严格履行《“十四五”发展规划顾问咨询合同》,对集团现行《十四五规划》,根据中央、省、州及州国资委等上位规划文件,按照规划编制要求,结合中央省州现行政策和集团实际情况,对规划进行修订;二是对修订后的《十四五规划》,组织中介机构进行专家评审后,经集团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批后,向报州国资委报告。

整改成效:一是州国兴世联公司已结合中央、省、州及州国资委等上位规划文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州农投集团现行《十四五规划》进行修订,修订后《州农投集团十四五规划》,已委托具备评审资质的凉山县域经济协会组织邱宝奎、刘宗华、胡双诤等三名州内知名的三农领域、经济类专家进行了评审,出具了评审意见,建议通过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州农投集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规所规定的“公司发展规划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审批”,修订后的《州农投集团十四五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已经集团2024年第2次党委会前置研究、第1次总经理办公会、第1次董事会正式审批通过,并以正式文件向出资人凉山州国资委报告。

巩固措施:充分认识企业战略规划的重要性和严谨性,按照修订后的《十四五规划》确定战略目标与定位,落实规划中相关措施,实现集团十四五的目标。

整改结果:完成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方面

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7)2019年6月至2021年9月,由经理办公会违规决策,分四批次采购工装60套22.11万元。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十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在集团民主生活会上公司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对违规购买工装事项进行深刻剖析和反思,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传达学习《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7号)文件,加强福利费用的使用管理;三是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流程,所有大额资金使用应当通过党委会前置审议通过后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四是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对集团经理层班子成员就“由经理办公会违规决策,分四批次采购工装60套22.11万元”问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五是排查清理采购的60套工装发放人员具体信息,要求相关人员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领取的工装折价全额补差,并完成清退。

整改成效:一是1月18日集团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集团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已对违规购买工装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和检讨,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2024年1月31日已在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上传达学习《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7号)文件精神,加强企业福利费用的使用管理三是已制订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凉农投20235号),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所有大额资金使用应当通过党委会前置审议通过后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四是2024年1月31日,凉山农投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伟代表集团党委,就“由经理办公会违规决策,分四批次采购工装60套22.11万元”问题,对经理层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五是已排查清理出采购的60套工装具体发放的人员名单,对相关人员逐个做好思想工作,要求将领取的工装折价全额补差,并在2024年6月30日前将相关款项清退回公司账户。

巩固措施:一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公司福利费用的使用管理;二是强化文件学习。加强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和理解,对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发放管理工作做到合规决策、合规执行。

整改结果:完成阶段性整改

8)自定名目、自定标准在党建经费开支学习强国标兵奖励0.6万元。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集团及各二级企业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将《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纳入培训内容;二是取消集团“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积分奖励方案;三是制定《凉山州现代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退还2020年至2022年“学习强国”学习标兵物资奖励的通知》,按照奖励标准,获奖励人员退还相关奖励物资折价金额。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2月6日已召开公司2023年第23次党委会,研究通过《凉山州现代农业硅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方案》,该方案中将《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纳入培训内容;二是2023年12月22日,集团党委邀请州委组织部相关科室领导,通过现场授课方式,对集团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党员等16人对《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开展了专题培训;三是2023年12月18日已印发《凉山州现代农业硅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取消“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积分奖励方案(试行)的通知》(凉农投党委〔2023〕71号),取消公司“学习强国”学习积分奖励;四是印发《凉山州现代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退还2020年至2022年“学习强国”学习标兵物资奖励的通知》,按照奖励标准,获奖励人员以现金形式如数退还相应金额,并于2024年4月3日、4月10日将费用存至相关账户。

巩固措施:一是坚持原则,确保发挥实效。明晰党费使用范围,保证党费使用符合“五项使用范围”“六项具体项目”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党费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组织阵地、加大党员培训力度等方面的作用;二是健全制度,从严管理党费。执行“只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这一规定范围,支出票据项目内容清晰完善、签字齐全,账据相符,账款相符。

整改结果:完成

7.关于“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经营管理不当、监管不力,造成部分企业和项目非正常亏损1871.38万元”的问题。

9)品源公司过度依赖以购代捐政策红利,未在政策及业务发展窗口期及时培养核心竞争力,政策调整后三年累计亏损346.32万元。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深刻汲取、总结品源公司农产品贸易业务经验教训,开展贸易业务风险识别与防控专题学习;二是进一步减小品源公司亏损,暂停业务及人员分流,待与品源公司股东方沟通一致后,正式启动公司清算工作;三是加强集团投资业务监管,建立项目投资评价机制,定期开展项目投资后评价工作,针对评价结果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项目全流程跟踪管理。

整改成效:一是已于2024年1月18日组织集团业务及风控部门开展贸易业务风险管理学习,深刻汲取、总结品源公司农产品贸易业务经验教训的同时,加强公司贸易业务风险防范意识和专业技能;二是2023年5月9日,集团2023年第8次党委会综合研判分析,为进一步解决政策红利消失后品源公司因缺乏市场竞争力而带来的亏损问题,全面暂停品源公司业务,开展人员分流工作,待与股东方协商一致后启动清算注销工作;三是2023年7月品源公司已完成全部人员安置分流;四是2023年12月11日,州农投集团赴成都与品源公司股东方成都天府源公司进行沟通,就品源公司下一步工作打算达成初步共识;五是2024年1月15日,经品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清算注销品源公司,并成立清算小组,已正式启动清算工作;六是已完成至2023年12月的《凉山农投集团投资项目投后评价报告》

巩固措施:加强集团投资业务监管,建立项目投资评价机制,定期开展项目投资后评价工作,针对评价结果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项目全流程跟踪管理。

整改结果:完成

8.关于“资金使用、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0)2022年1月,下属品源公司向集团借款100万元,借款合同加盖了集团和品源公司的公章,由集团中层干部李昊然代表品源公司联系人签字,关联关系颠倒,且无签订合同时间,集团无联系人签字。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集团体系内资金往来协议、合同规范化管理;二是制定内部借款合同台账;三是严格合同管理,梳理、规范、完善合同签订流程,做到合同签订合理、合规、合法。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健全资金内控管理体制机制,构建事前有规范、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评价的工作机制,形成内控部门与业务、财务(资金)、审计等部门运转顺畅、有效监督、相互制衡的工作体系;二是加强资金内控制度建设,及时督促、提示业务部门和财务(资金)部门制定或修订资金业务管理制度,并对资金业务制度修订情况进行检查复核,为有效防范重大资金风险提供制度保障。

巩固措施:规范集团体系内的合同管理规范和集团内部合同签订流程,建立集团内部借款管理台账。

整改结果:完成

11)集团本部2022年“三八”节活动费用0.54万元,未附活动信息、参加活动人员签到册、小礼品领取签字表。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2022年“三八”节活动的费用报销补充活动方案、完善小礼品领取签字表;二是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收、管、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分设工会会计、出纳,提升集团及下属企业工会财务管理水平。

整改成效:一是已完善集团本部2022年“三八”节活动的方案及附件,在今后的活动时都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处理;二是已明确集团工会会计和出纳,加强对工会会计的学习,提升了工会财务的管理水平,做到了账务处理的规范化。

巩固措施:一是提高工会干部和工作人员综合业务能力,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二是加强建章立制,从严控制工会经费开支,搞好监督管理,促进工会财会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整改结果:完成

12)2022年表彰活动发放奖金2.46万元中,1.8万元无领取人签字。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已按照2022年评优评先文件清理领取奖金人员,据实补签;二是严格财务制度,确保此类情况先签字后领取奖金,2023年奖金发放时未再出现此类问题。

整改成效:已按照2022年评优评先文件迅速清理领取奖金人员,据实补签,2023年奖金发放时未再出现此类问题

巩固措施:严格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规范表彰活动奖金发放管理。

整改结果:完成

13)三级企业凉牧源公司违反决策程序,在损失原因不明、责任未认定的情况下,违规列支存货(朗德鹅—青年鹅和填饲鹅死亡)33.63万元损失。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停止试点养殖业务以防止亏损扩大;二是朗德鹅养殖项目已采取股东方业绩承诺方式保障我方投资不亏损;三是积极协调双方股东,制定业绩承诺款的补偿方案。

整改成效:一是凉牧源公司已停止试点养殖业务,并聘请三方会计事务所,对试点养殖期间经营情况予以审计,于2023年2月27日收到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二是凉牧源公司双方股东方对审计结果均予以认定,业绩承诺股东方根据业绩补偿协议拟定了补偿方案计划;三是根据补偿方案,2024年3月品源公司已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43.62万元。

巩固措施:集团各职能部门持续加强对下属企业的业务指导,后续将通过财务检查、项目调度、内部审计、纪检巡查多途径、多方式规范下属企业内部业务流程。

整改结果:完成

14)甘洛新梦公司投资6981.67万元的EPC甘洛中小企业孵化园项目,管理不到位,致使项目建设超期389天,违反EPC项目总价一般不予调整的规定,违规超额拨付355万元。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梳理完善集团及下属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全流程管理机制,形成标准化管理流程;二是加强项目实施模式论证,结合企业及项目情况合理采用建设模式;三是加强项目规划,做好项目研判,合理安排项目计划,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四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及统筹协调,建立专职专项全程机制及责任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到人、有执行、有跟踪、有反馈、有考核;五是严格按照资金支付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以及约定进行资金拨付。

整改成效:一是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批复总投资8400万元,截至2023年2月20日,甘洛新梦公司已支付项目费用6981.67万,其中已支付EPC项目5636.61万元,符合EPC合同付款周期规定;二是甘洛新梦公司控股股东兴农土地公司已制定《项目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监督管理和考核机制。

巩固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和企业实际,优选项目建设模式;二是在以后的工程建设项目中,一企一策,制定工程施工应急预案;三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支付监管。

整改结果:完成

9.关于“对外债权回收履职不力,展期期限过长,未采取有效的手段对借款进行追讨,存在大额资金及利息损失风险”的问题。

15)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农投集团分三次借款给州城投下属良圆公司750万元,剩余应收本金450万元及利息22.38万元至今未收回。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集团投融资管理办法,今后对外借款事项严格把关;二是向凉山州国资委请示报告协调及时收回相关款项;三是通过法律手段及时催收逾期本息。

整改成效:一是集团已制定《对外借款和担保管理办法》《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已对对外借款事项明确了要求和审核事项,对于已出借的款项建立了应收账款的管理台账;二是对于良圆公司剩余应收本金450万元及利息已于2024年1月26日向凉山州国资委请示报告请求协调,帮助公司收回相关款项;三是针对已逾期未支付的374656.26元利息费用,已于2024年1月20日向良圆公司发送律师函进行催收;四是按照《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州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凉委办〔2024〕3号)文件,良圆公司出资人凉山农垦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州城投整体划入州农投集团,若良圆公司因资金问题,债权短期内无法收回,州农投集团可采取对凉山农垦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转股(增加注册资本金)等方式,予以妥善处置。

巩固措施:一是今后按照集团《对外借款和担保管理办法》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严控对外借款事项;二是对于造成逾期未能按期收回的款项,及时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利益。

整改结果:完成阶段性整改

10.关于“应收款项催收不及时或因政策原因未收回,严重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导致企业现金流不足。截止巡察进驻时,应收款项未收回累计21214.28万元”的问题。

16)全集团个人应收款跨年度未按期清算款88.93万元。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加强“两金”管理;二是制定应收款项清单,针对上述款项明确造成原因、收款时间、落实相关责任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款项;三是确实无法收回的个人应收款,按决策流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做好账务处理,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整改成效:一是集团《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已明确了应收账款的监控规范,将应收款项台账管理、应收款项催收责任、应收款项年度清查、坏账核销管理进行了明确,并对造成企业坏账损失的不同情况下账方法和内部处理程序进行了规范与明确;二是已对集团本部和各下属公司针对跨年应收个人款项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制定应收款项清单,针对跨年度个人应收款明确了造成原因、收款时间、落实到责任人,对于正常的应收款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了相关款项,截止2024年1月30日共计整改落实个人应收款项:79.18万元,其中收回款项:69.16万元,账务处理:10.02万元,本次清收个人款项回收率占应收个人总款项的89%,后续将继续加强相关款项的催收及相关账务处理;三是对于部分非正常的应收款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集团相关制度规定,在附件充足的情况下做出账务处理,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四是凉山品源公司对现有款项清理清收后,对尚无法收回的款项制定措施,待公司清算时全面清理结算。

巩固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落实好应收款项台账管理,明确每一笔应收款项催收责任,每一年度都对应收款项进行清查;二是对于造成逾期未能按期收回的款项,及时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利益,按照制度规定的坏账核销管理方式,针对不同情况对造成企业坏账损失进行账务处理。

整改结果:完成阶段性整改

11.关于“部分项目调研论证不充分,盲目决策”的问题。

17)凉牧源公司在2021年11月实施的普格县三阳牧业养殖基地朗德鹅试点项目中,对项目前景判断不够准确,未开展第三方专家论证,在不适宜环境下养殖家禽,导致项目亏损119万余元,并提前结束该项目。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朗德鹅养殖项目已采取股东方业绩承诺方式,即使项目整体亏损,通过业绩承诺,我方仍可保障投资不亏损,下一步将积极对接兑现剩余部分,确保项目盈亏平衡;二是该项目已提前结束,为进一步增加凉牧源公司收益,已拓展农产品贸易业务,目前已实现部分减亏;三是根据贸易业务减亏情况及股东方业绩兑现情况,推动凉牧源公司亏损研判方案并推动实施;四是建立第三方论证评审机制,加强项目调研论证分析。

整改成效:一是朗德鹅养殖项目已采取股东方业绩承诺方式,即使项目整体亏损,通过业绩承诺,我方仍可保障投资不亏损,目前已收到股东方业绩承诺款55万元,剩余部分确保2024年内收回;二是朗德鹅养殖项目已全面暂停;三是已拓展活牛贸易业务,2023年9月至10月,实现经营利润约10万元;四是已制定凉牧源公司亏损研判方案和业绩补偿款回收方案,基本确定待业绩补偿款回收完全后进行公司注销清算;五是已修订州农投集团《投资项目专家评审制度》。

巩固措施:一是优化完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二严格执行《投资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开展第三方专家评审,加强项目论证分析,坚决杜绝论证不清的试点项目的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阶段性整改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2.关于“党建工作不规范,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的问题。

18)品源公司组织生活会无批评与自我批评记录。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品源公司党员人数目前不满足3人条件,已报党委同意撤销该支部;二是严格规范使用支部手册,督促各支部养成及时填写支部手册的良好习惯,及时、真实、规范反映党内生活,集团党群办公室对各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逐一开展全面督查,查缺整改;三是集团党委坚持派员列席指导所属子企业开展年度组织生活会,确保组织生活会规范开展,材料完善。

整改成效:一是集团2023年5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九次党委会,审议同意品源公司停业员工分流;在党员人数不满足3人条件下,2023年9月13日召开2023年第十五次党委会,审议同意撤销该党支部,并于9月13日印发了《凉山州现代农业硅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同意撤销凉山品源农产品有限公司党支部的批复》(凉农投党委〔2023〕49号);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流程把控,州农投集团机关支部于2024年1月24日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组织党员开展专题学习,个人联系实际检视查摆问题,开展谈心谈话。会中,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制定查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规范组织生活会记录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巩固措施: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将公司各所属企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纳入集团党建年度考核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

19党员发展材料未及时签批,如,王志敏2022年8月11日确定为预备党员,至今《入党志愿书》无党委审批意见。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程序发展党员,规范党员管理,认真做好党员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确保手续合规齐全,在集团范围内全面开展党员发展程序业务培训,同时开展一次党员发展资料归档的督查。

整改成效:一是集团党委已开展党员发展材料归档的自查工作,及时完善了王志敏同志《入党志愿书》资料;二是2023年12月13日,集团党群办公室对各基层党支部以调阅资料的形式,对集团及所属企业党支部党员发展材料开展了一次集中督导检查;三是集团党委于2023年12月26日组织召开2023年度第25次党委会,在会议中对党员发展材料督查情况进行现场通报并督促整改。

巩固措施:集团党委充分认识到党员发展的重要性,将持续加大培训和督查力度,通过不断培训和不定期督查指导,进一步规范集团及各级党组织在党员发展程序和党员档案资料的管理。

整改结果:完成

20)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规范,如,2021年企业党委上缴党费1.88万元,由个人垫交州国资委后再从收缴党费中报销。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不能随意扩大党费使用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开支;二是组织各支部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凉山州州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三是举办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班,加大对党费使用原则、使用范围、使用审批制度的培训。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2月22日,集团党委已邀请州委组织部相关科室领导,通过现场授课方式,对集团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党员等16人对《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凉山州州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开展了专题培训,对企业进一步规范开展党费收缴工作等方面起到了现实指导作用;二是按照州国资委党委通知文件,在2024年2月20日前通过公司党委账户,将2023年度上缴党费对公转入州国资委党委账户。

巩固措施:充分认识到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严谨性和重要性,将持续加大党务人员该业务方面的培训力度,同时,将不定期对各所属企业党支部开展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整改结果:完成

21)集团机关支部2022年党费以2021年实发工资平均数为基数计算。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对集团所属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开展一次党费收缴管理集中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党费收缴管理业务水平提升;二是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及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按时足额上交党费。

整改成效:一是集团机关党支部已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管理办法确定2024年度党费计算方式,经2024年第一次支委会研究通过,按照党员的实际收入,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计算党员党费,每月足额收取;二是2023年12月22日,集团党委邀请州委组织部相关科室领导,通过现场授课方式,对集团公司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党员等16人对《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开展了专题培训。

巩固措施:集团党委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每月按党员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每月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收缴党费。

整改结果:完成

22)2022年下属党支部通过个人账户进行党费收缴、转账。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的规定,按照《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党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党费收缴相关规定开展党费收缴工作,加大党务工作人员和党费收缴经办人员培训教育力度,杜绝通过个人账户进行党费收缴、转账。

整改成效:一是集团党委已组织下属党组织通过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参与集中培训等方式,对党费收缴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了系统培训学习;二是相关党支部已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规定开展党费收缴工作,现党费由专员收缴后统一转账至州农投集团公司党委专户,进一步规范了党费收缴工作流程;三是品源公司已经停止经营,2023年7月公司工作人员全部分流安置,党员同志已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新公司,按照相关规定,2023年9月集团党委第十五次会议研究同意撤销品源公司党支部。

巩固措施:一是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人员专题培训,将党费收缴、管理办法纳入培训重要内容;二是严格落实党费收缴管理办法,采用对公账户进行党费上缴。

整改结果:完成

23)下属海升公司和品源公司党支部存在非党人员从事党务工作。党员队伍管理不规范,海升公司和品源公司党支部存在3名“口袋党员”。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在集团及下属公司,全方位摸底核查党组织关系长期滞留在户籍或原籍所在地的员工,督促其尽快将党组织关系转入集团党委下属所在党支部;二是规范下属党支部开展党务工作,调整下属企业党务工作人员分工,规范非党员不得从事党务工作,抓好建强党务工作者队伍。

整改成效:一是品源公司已经停止经营,2023年7月公司工作人员全部分流安置,党员同志已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新公司,按照相关规定,2023年9月公司党委2023年第十五次会议已研究同意撤销品源公司党支部;二是海升公司(现晴川果业公司)党支部存在1名“口袋党员”系员工潘某某,为原控股股东陕西超越公司委派,未及时配合转移党组织关系,该员工已于2023年6月离职。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开展党务工作,经海升公司(现晴川果业公司党支部2023年12月20日第三十次党员大会,为切实抓好建强党务工作者队伍,研究调整了公司党务工作人员,由党员黄坚从事党务工作;三是为进一步落实四同步、四对接要求,海升公司(现晴川果业公司党支部于2023年12月5日第三十一次党员大会及州农投公司党委第23次党委会审议同意海升公司(现晴川果业公司、会东超越公司、昭觉超越公司、源生商贸公司、昭觉三河公司成立联合党支部

巩固措施:集团党委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党内统计,进一步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排查,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确保党员党组织关系跟随工作关系及时变动。

整改结果:完成

13.关于“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24)未严格落实回避制度,2022年12月26日党委会研究机关支部书记人选的议题中,由支部书记候选人李燕青汇报该议题。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组织集团党委和各下属党组织专题学习回避制度相关规定,凡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一律回避。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2月21日,集团党委组织了年度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专题培训班,对集团公司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党员等16人进行了落实《回避制度》的专题培训;二是20231226召开2023年第25次党委会,研究了凉山晴川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代理)人选和增补董事的议案,涉及人员均严格落实回避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回避,该议题由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汇报该议案。

巩固措施: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思想教育,持续保持制度学习常态化,不断提高党务人员政治素质、党性意识,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凡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一律回避,涉及人员不参加有关调查、汇报、讨论、审核、决定等。

整改结果:完成

14.关于“党委履行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纪委专责监督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25)党委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意识较弱,未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未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情况报告。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班子成员每年撰写《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报告》;二是通过党委会、专题会等形式,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情况报告。

整改成效:一是切实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集团2023年召开15次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项33项。制发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配套制定履行“两个责任”清单,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人员抓好落实;二是推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分别与6名班子成员和4名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集团专职党委副书记与集团本部8个部门负责人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提前敲响廉政警钟,拧紧干部责任“螺丝”;三是督促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和下属企业“一把手”坚决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撰写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报告,已在2024年1月31日通过专题会形式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情况报告。

巩固措施:一是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与企业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党委会每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二是集团党委通过党委会、专题会等现场会议形式,听取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情况报告,每年至少开展1次。

整改结果:完成

26)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够精细,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排查不到位,未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岗位,未动态更新廉政档案。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企业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工作,围绕“人、财、物、事”管理的权力运行,细化到具体岗位,形成《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台账》;二是建立健全在编在职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档案,实现人员全覆盖。

整改成效:一是在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全覆盖”开展企业廉洁风险点梳理排查工作,围绕“人、财、物、事”管理的权力运行,细化到具体岗位制定防控措施,动态更新《企业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台账》。集团本部8个部门排查风险点40个,制定防控措施49项;集团5家子公司排查风险点119个,制定防控措施133项;二是按照应建尽建原则,标准化建立健全192名干部职工(含临聘、劳务派遣人员)《廉洁档案》,基本实现监督管理对象全覆盖,对档案资料进行精准化、规范化管理。

巩固措施:一是每年至少组织1次在集团本部各部(室)及下属子公司“全覆盖”开展企业廉洁风险排查,动态更新《企业廉洁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台账》;二是干部职工《廉洁档案》按照“应建尽建、动态管理”原则,坚持每年动态更新确保档案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到专人管理、安全保密,有效发挥廉政档案在日常监督执纪中的“数据库”作用。

整改结果:完成

27)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足,对党风廉政建设停留在应付考核检查层面,按照《凉山州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要求,公司党委虽然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经营业绩考核,但100分中仅给予了2分的分值,低于州国资委对州属国企的考核中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所占分值,且考核走形式,在实际考核中,未将考核结果与经营业绩考核分值挂钩。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修订集团对下属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在2024年度及以后的所属企业经营业绩责任考核中提高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分值占比,按照国资委对农投集团相关考核模板设置分值5分。

整改成效:一是修订集团《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提高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权重占比至5%(分值5分),并已在202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明确党建与党风廉政考核指标、考核细则、权重与分值占比;二是严格按照经营业绩责任书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所属企业高管薪酬

巩固措施:一是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二是持续加强党建责任考核,提高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指标的权重,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全面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推动“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落实。

整改结果:完成

15.关于“干部人事制度不健全,人事管理体系存在漏洞”的问题

28)干部考察流于形式,考察未签署审核意见,未对考察对象提出意见建议。2019年3月中层干部任免中,2名干部无党风廉政审查意见。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将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文件规定纳入组织人事部门的必学文件,提高相关部门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二是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要求,严把任免程序关,逐一发表意见,作出任免决定;三是严格做好干部考察任用程序材料归档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集团党委于2019年6月11日设立集团纪检监察室后,均对相关考察对象出具党风廉政审查意见;二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考察组均对考察对象任职岗位提出建议;三是2023年12月13日—14日,集团党群办公室对各基层党支部干部选拔任用、中层竞聘上岗等考察材料进行了全面检查,就检查出的问题在集团党委2023年第25次党委会进行了现场通报并督促整改;四是2023年12月22日,对集团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党员等16人就干部选拔任用和注意事项进行了全面培训。

整改结果:完成

29)干部信息错乱,在干部花名册中有高管联系电话为同姓私营企业主联系电话,“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记录为“纪检监察室副经理”。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启动员工信息台账更新工作,人力资源部与干部职工本人就信息准确性在11月30日前进行全面复查;二是采用定期更新维护的方式,促进包含但不限于岗位管理、员工信息、劳动合同台账、职称职业资格信息台账、薪酬台账、绩效考核台账等各类人力资源常用的信息名册、台账、报表的进一步规范,提高集团总部及所属企业人力资源信息化、数据化水平,强化集团人力资源管控能力。

整改成效:一是已建立员工信息台账,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人力资源部与干部职工本人就信息准确性进行全面复查并签字确认;二是提高集团总部及所属企业人力资源信息化、数据化水平,强化集团人力资源管控能力,采用季度定期更新维护的方式,建立了岗位管理、员工信息、劳动合同台账、职称职业资格信息台账、薪酬台账、绩效考核台账等人力资源常用台账。

巩固措施:坚持季度定期更新维护常用信息台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引入一套人力资源信息系统。

整改结果:完成

30)企业转型过程中,人事衔接制度不及时、不完善,导致技术人才流失,如,海升公司2022年8月转为国有控股后,17名专业技术人才流失。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技术水平,促进技术人员成长;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建立引、育、留、用的人才培育和激励机制;三是加强企业文化培育,增强员工归属感。

整改成效:一是凉山海升公司(现晴川果业公司)生产技术部不定期开展了技术讨论会;二是凉山海升公司(现晴川果业公司)已定期举办“晴山夜话”等活动,增强员工归属感;三是凉山海升公司(现晴川果业公司)已制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加大考核激励机制。

巩固措施:一是按照国有企业改革相关要求,加强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建设;二是加大企业人才储备,完善用人选人机制,加强公司的中青年人才储备建设,定期评估人才库储备数量和质量,通过定期轮岗等方式加强的人才交流,充分盘活现有人力资源。

整改结果:完成

三、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举一反三整改事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和领导权有差距。”问题。

31)干部职工意识形态这根弦绷得不紧,2020年7月品禾公司支部副书记、董事何川组织迷信活动受到严重警告处分;2022年11月,集团职工违规发布“WLC案”以案促改信息造成网络舆情。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宣传工作与报送信息的考评办法》,严格审核把关程序,坚决杜绝推送发布敏感信息和不当言论等;二是加强党员干部职工意识形态思想引领,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坚持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素养和专业化水平。

整改成效:一是已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2024第2次党委会,研究通过《凉山州现代农业硅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宣传工作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试行)》,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审核把关程序;二是集团已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2024第2次党委会,研究通过集团《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考评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监督执纪问责范畴;三是2023年10月以来,已在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重要论述,全力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本领,以有效举措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

巩固措施:一是巩固学习贯彻主题教育学习成果,扎实做好职工的思想引导工作,通过舆论先导、思想引导,帮助干部职工转观念、提素质、强本领,以思想观念新提升打开工作新局面;二是坚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建好阵地、用好阵地、管好阵地,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

整改结果:完成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方面

2.关于“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32)自2016年集团成立以来,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等35个财务制度仍在征求意见阶段,未形成集团体系内通用的财务工作规范指引,导致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一致或制度缺失。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公司实际情况立即重新制定《凉山农投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汇编》;二是尽快落实完成集团范围内各公司征求意见,经第三方财税顾问机构复审且出具意见后,将汇编制度由集团履行决策程序后,向国资委备案;三是下属二三级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生产现状,进一步以集团财务体系为指引修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整改成效:一是在征求各下属企业及三方财税顾问单位意见后,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汇编》已于2024年1月30日经集团党委2024年第2次会议前置研究通过,在2024年1月31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在2024年2月5日经董事会审批后印发执行,并报凉山州国资委备案。该制度从财务管理机构职能、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明确的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制度、全面预算管理、财务分析、财务内部控制、财务绩效考核办法、对外担保等财务工作中各方面统一制定了制度规范及操作要求;二是制度发文后,先后组织集团及下属企业财务人员集中教育培训,促进了集团范围内财务体系的统一和规范。

巩固措施:进一步完善集团及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各类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持续组织专题学习培训,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统一。

整改结果:完成

3.关于“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经营管理不当、监管不力,造成部分企业和项目非正常亏损1871.38万元”的问题。

33)三级公司甘洛新梦公司拖延缴纳契税,导致处罚8万滞纳金。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与当地税务局保持密切联系,后续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组织集团及下属企业财务人员定期参加各项财税培训及继续教育,持续对税收政策进行学习了解,并将培训和税收缴纳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整改成效:一是兴农土地公司、甘洛新梦公司已密切关注州、县(市)税务局的通知,定期参加税务局举办的业务培训;二是兴农土地公司、甘洛新梦公司已组织财务人员于2023年7月24日参加会计继续教育,8月24日、11月21日参加高顿财务培训等业务培训;三是2023年、2024年兴农土地公司、甘洛新梦公司财务人员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中,已分别将税收缴纳工作、财税培训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巩固措施:加强各项财税培训及继续教育,持续对税收政策进行学习了解,避免因不可抗力因素再次造成税款缓交的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

34)甘洛4.20工程建设项目中部分人员既是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又是项目工程承包商,存在严重的资金和运营管理风险,大宗材料采购未进行公开招标,被处罚款41.8万元,存在重大廉洁风险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汲取甘洛4.20项目管理经验教训,在集团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兴农土地公司组织生活会上,企业负责人就未按规定对项目所需大宗材料存在重大廉洁风险等进行公开招投标相关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检查。二是参考建筑行业的操作模式,兴农土地公司制订和修订《项目经济风险全额承包管理办法》《项目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物资采购实施细则》等管理办法,加强制度执行的督促检查,在后续项目的项目管理、物资、机械租赁采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需公开招标的物资、机械租赁,均按规定通过公共资源网站进行挂网招标。三是组织集团及下属公司管理人员对招投标规定和业务的学习,增强贯彻落实制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依法依规进行物资采购。四是集团加强相关采购过程的监督和审查,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实行权力分离,避免同一人同时参与采购决策和供应商管理等环节,严格杜绝利益输送行为,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员工和社会人士提供可疑行为线索,并及时调查核实处置。

整改成效:2024年1月18日集团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月22日兴农土地公司民主生活会上,集团及兴农土地公司班子成员对“甘洛4.20工程建设项目”这类急难险重的脱贫攻坚民生项目,底线思维不牢固,风险意识不高,大宗物资采购未公开招标,导致监管不到位,出现监管漏洞,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已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已对原兴农土地公司分管班子成员、兴农土地公司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兴农土地公司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物资采购招投标程序;二是集团纪委已对兴农土地公司、甘洛4.20工程建设项目2名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兴农土地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经济风险全额承包管理办法》《项目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物资采购实施细则》等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并严格落实,在后续项目的项目管理、物资、机械租赁采购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需公开招标的物资、机械租赁,均按规定通过公共资源网站进行挂网招标;四是集团于2024年1月26日组织集团体系内采购人员开展招标与采购培训,增强贯彻落实制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进一步提升了招标采购专业知识和水平;五是集团已分类制订下属二级企业《经营管理事项授权、备案、审批事项清单》,对下属企业大额物资采购方案、招投标公告等均实行事前审查,并加强对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六是集团投资运营部已于2024年1月25日下发《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集团及下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机制、要求和流程,并要求严格执行;七是集团已于2023年9月—12月对各下属公司2023年项目投资运营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企业年度内招标采购事项合计215项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出具报告,并在2024年1月30日集团2024年党委会第二次会议进行了通报,要求立即整改;八是2024年1月州发改委已至凉山农投集团就巡察反馈招标相关问题进行核查确认,该事项不在移交县市发改部门问题范围内。

巩固措施:一是兴农土地公司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对采购相关问题开展综合分析和专项治理;二是兴农土地公司根据相关政策变动对《项目经济风险全额承包管理办法》《项目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物资采购实施细则》等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加强管理,以巩固整改成效、深化成果运用;三是定期开展对招投标规定和业务的学习;四是定期对相关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查,严格杜绝利益输送行为。

整改结果:完成

35)兴农土地公司经营管理不规范,法律权责经济关系含混不清,部分项目建设、监管混同一体,导致发生诉讼案件43起,共承担案件受理费、诉讼费、律师费、经济补偿26.41万元,支付涉案资金302.72万元,涉嫌以合法诉讼和调解输送不当利益。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诉讼件审核把关机制,由集团公司落实专人,对相关涉诉件进行全面梳理把关,分析查找其中可能存在的以合法诉讼实现利益输送的行为;二是督促兴农土地公司深刻剖析反思,更加严格把控法律风险,即使败诉,对确需支付的农民工工资、材料款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程序直接支付到农民工个人或材料供应商,有效杜绝利益输送风险,同时将项目诉讼发生率纳入项目经理部的考核中,对考核不称职、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经理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对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不论是诉讼案件管理,还是合同规范管理,都依据相关制度开展,有效对合同风险、诉讼风险、法律风险进行防控,使法律风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集团及下属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整改成效:一是集团纪委已对兴农土地公司2名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并由公司风控内审部、纪检监察室牵头,对兴农土地公司相关涉诉案件进行梳理,暂未发现集团及兴农土地公司人员以合法诉讼和调解输送不当利益的信访反映和问题线索;二是截止目前,兴农土地公司已开庭诉讼案件已全部妥善解决

巩固措施: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在后续的工程项目中更加严格把控法律风险,同时将项目诉讼发生率纳入项目经理部的考核中,对考核不称职、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经理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整改结果:完成

4.关于“资金使用、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37)内部关联交易履行合同不严格,占用预付款时间长,严重损害股东利益。如,昭觉超越公司向会东超越公司及运城海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购入2931.09万元樱桃苗木,至今未开具购买苗木的增值税发票,在支付预付款后,供货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供应货物,资金占用时间长达一年,在收到部分货物后合同终止,仍未归还昭觉超越公司购买苗木资金1064.57万元,存在占用资金及利息和抵扣税流失风险。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合同管理定期开展合同执行情况跟踪;二是强化关联交易的监管措施,制定凉山海升公司(现凉山晴川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从完善关联方认定标准、科学制定监管指标等方面加强关联交易监管,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关联交易审查和报告制度,重点监控集团体系内的关联交易和大额资金运用行为,强化公司对会东超越公司、昭觉超越公司等下属企业内控管理;三是督促会东超越公司、昭觉超越公司通过发函等方式要求苗木供应商开具购买苗木的增值税发票,分批次收回增值税发票,若仍不能取得相关发票则向税务机关报告该事项主动认罚(罚款金额用会东超越欠运城海升苗木款161.52 万元予以冲抵);四是会东超越与昭觉超越之间将往来款1064.57万元,完善凉山晴川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确认为债权债务,并完善相应手续制定还款计划支付借款利息,按期归还资金本息。

整改成效:一是已制订凉山海升公司(现凉山晴川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合同管理,定期开展合同执行情况跟踪;二是已经制订和修订凉山海升公司(现凉山晴川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等制度,并组织开展对招投标规定和业务的学习;三是凉山海升公司(现凉山晴川公司)已制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防止关联交易中可能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等风险的发生;四是会东超越公司、昭觉超越公司已经通过发函要求苗木供应商开具购买苗木的增值税发票,分批次收回增值税发票;截止目前昭觉超越公司与运城市海升公司签订合同,结算金额为484.635万元发票已在2023年12月全部开具,会东超越公司与运城市海升公司签订代购合同,结算金额为2511.096万元,截止2024年4月已取得1777.3 万元增值税发票,剩余733.8 万元未开票金额,根据与运城市海升公司协商,计划2024年6月将全部发票开具完成。同时会东超越公司将根据运城海升发票开具情况,同步向昭觉超越公司开具发票;五是会东超越公司与昭觉超越公司之间将往来款1064.57万元确认为债权债务,按相关规定利率计提利息,已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并签订合同,会东超越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归还全部债务及资金占用利息。

整改结果:完成阶段性整改

38)车辆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管理使用不规范,集团及下属公司2021年7—9月在报销要素不全的情况下报销车辆加油费6.67万元,下属二、三级公司不同程度存在以出差审批单代替派车单,出借车辆漏登记或不登记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将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公务用车、工作用车全部纳入统一油卡管理,强化驾驶员在出车前将油箱加满意识,杜绝在报销要素不全的情况下报销车辆加油费情况发生;二是严格执行车辆管理相关规定,做到先登记,再出车,加强对公务用车、工作用车驾驶员培训教育力度,将出差事由、同行人员、预计行驶公里数以及实际行驶公里数等台账管理纳入驾驶员出车审批登记中。

整改成效:一是已将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公务用车、工作用车全部纳入统一油卡管理,做好台账信息;二是已组织公司及下属企业驾驶员学习培训,强化驾驶员在出车前将油箱加满意识,杜绝在报销要素不全的情况下报销车辆加油费情况发生;三是结合集团实际,2024年1月30日、1月31日分别经集团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已修订完善公司及下属企业《车辆管理办法》,明确车辆管理相关规定,做到先登记,再出车,同时将出差事由、同行人员、预计行驶公里数以及实际行驶公里数等台账管理纳入驾驶员出车审批登记中。

巩固措施: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务用车管理,完善整改长效机制,按照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和加油等操作,并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整改结果:完成

5.工程物资采购不招标或招标不规范,有较大廉洁风险隐患。

39)兴农土地公司甘洛4.20项目采购共计11877.05万元未公开招投标。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汲取甘洛4.20项目管理经验教训,在集团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兴农土地公司组织生活会上,企业负责人就未按规定对项目所需大宗材料进行公开招投标存在重大廉洁风险等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检查;二是参考建筑行业的操作模式,兴农土地公司制订和修订《项目经济风险全额承包管理办法》《项目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物资采购实施细则》等管理办法,加强制度执行的督促检查,在后续项目的项目管理、物资、机械租赁采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需公开招标的物资、机械租赁,均按规定通过公共资源网站进行挂网招标;三是组织集团及下属公司管理人员对招投标规定和业务的学习,增强贯彻落实制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依法依规进行物资采购;四是集团加强相关采购过程的监督和审查,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实行权力分离,避免同一人同时参与采购决策和供应商管理等环节,严格杜绝利益输送行为,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员工和社会人士提供可疑行为线索,并及时调查核实处置。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月18日、1月22日集团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兴农土地公司民主生活会上,对“甘洛4.20工程建设项目”这类急难险重的脱贫攻坚民生项目,底线思维不牢固,风险意识不高,大宗物资采购未公开招标,导致监管不到位,出现监管漏洞,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集团及兴农土地公司班子成员已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已对原兴农土地公司分管班子成员、兴农土地公司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兴农土地公司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物资采购招投标程序;二是集团纪委已对兴农土地公司、甘洛4.20工程建设项目2名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兴农土地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经济风险全额承包管理办法》《项目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物资采购实施细则》等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并严格落实,在后续项目的项目管理、物资、机械租赁采购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需公开招标的物资、机械租赁,均按规定通过公共资源网站进行挂网招标;四是集团于2024年1月26日组织公司体系内采购人员开展招标与采购培训,增强贯彻落实制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进一步提升了招标采购专业知识和水平;五是集团已分类制订下属企业《经营管理事项授权、备案、审批事项清单》,对下属企业大额物资采购方案、招投标公告等均实行事前审查,并加强对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六是集团投资运营部已于2024年1月25日下发《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及下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机制、要求和流程,并要求严格执行;七是集团已于2023年9月至12月对各下属公司2023年项目投资运营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企业年度内招标采购事项合计215项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出具报告,并在2024年1月30日公司2024年党委会第二次会议进行了通报,要求立即整改;八是2024年1月州发改委已至凉山农投集团就巡察反馈招标相关问题进行核查确认,该事项不在移交县市发改部门问题范围内。

巩固措施:一是兴农土地公司对采购相关问题开展综合分析和专项治理;二是兴农土地公司根据相关政策变动对《项目经济风险全额承包管理办法》《项目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物资采购实施细则》等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加强管理,以巩固整改成效、深化成果运用;三是定期开展对招投标规定和业务的学习;四是定期对相关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查,严格杜绝利益输送行为。

整改结果:完成

40)品禾公司“中央大厨房项目”在设备采购标书制作中,特定关系人参与设定技术参数,在第一次以1178万元中标情况下其他投标人提出质疑,第二次由第一次中标人降价303万元以875万元再次中标。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供应商质疑人员“赵成”系品禾公司顾问团队成员。品禾公司因自身专业水平不足,故公开聘请技术团队提供顾问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含规划设计、盈利模式、筹备指导、参数设计等,故被质疑人员赵成参与了中央大厨房设备参数设定。质疑出现后,州农投集团纪检部门及州国资委纪检部门就该质疑进行核查,无相关依据表明存在“特定关系人”。下一步公司将加强项目前期规划论证,加强市场调研,提升项目专业水平,避免因自身专业技术不高,造成标书设置不严谨、审核不细致导致的国有企业舆论和国有资产损失风险;二是在后续招标工作中,加强专家需求论证保密制度,若因重要信息泄露造成招标人损失,由相关人员承担,并按照招投标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三是加强招标文件审查工作,建立招标文件审核、备案机制,严把招标文件合理性、合规性、公平性关口;四是梳理完善集团体系内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标准、流程;五是开展集团体系内采购与招投检查,强化集团监督作用;六是组织集团体系采购人员开展采购与招投标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人员专业水平。

整改成效:一是品禾公司已于该项目招标过程中,就出现的相关质疑逐一做出回复,针对质疑存在关系人、不公平等事项,已开展自查,并申请上级纪检部门及州国资委纪检部门参与核查,核查结果向质疑供应商反馈后已获得认可;二是集团已下发各级企业经营管理事项授权清单,明确招标文件审核及备案机制;三是集团已于2024年1月25日下发《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集团及下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机制、要求和流程,并要求严格执行;四是品禾公司已相继修订《招标采购办法》《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及应对措施》《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公司风险控制制度》《项目部日常管理制度》《项目评审制度及流程》;五是集团投资运营部已对西昌品禾中央大厨房项目所有采购事项进行重新检查,并对存在问题在集团党委会进行了通报,提出整改措施;六是集团已于2024年1月26日组织集团体系内采购人员开展招标与采购培训,进一步提升了集团体系人员招标采购专业知识和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制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七是2024年1月州发改委已至凉山农投集团就巡察反馈的该问题进行核查,对招标文件设置、招标质疑、质疑回复、废标等招标过程事项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将品禾公司涉及招标问题移交西昌市发改部门,待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下发后按要求执行。

巩固措施:一是持续加强集团体系内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制度优化完善;二是建立采购与招标事项监督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检查;三是加强招标与采购专业知识培训,持续提升公司业务人员专业化水平。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

6.关于“企业管理行政思维依然存在,不靠市场靠政府,过度依赖政策红利,市场竞争能力弱”的问题。

41)绿驹公司现金管理不规范,社区微腐败依然存在。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内控建设,制定针对社区居民现金支付管理制度,明确现金支付范围,限定支付金额,建立支付台账;二是加强公司财务人员培训和廉洁教育,组织学习现金管理相关规定;三是加强沟通协调,落实源头治理,协助符合条件的社区居民办理身份证、银行卡,实现社区居民能办尽办;四是制定兴隆超市、龙泉湖酒店管理制度规范经营中现金的管理。

整改成效:一是严控现金支付风险,绿驹公司已制订《社区居民工资管理制度》,对社区居民工资进行规范管理,规范特殊人群的现金支出管理,明确现金支付范围,限定支付金额为1000元,建立支付台账;二是严格规范经营过程中现金管理,绿驹公司已制定《龙泉湖酒店管理制度》《兴隆超市管理制度》,做好单日营业收入结算,超市负责人每日进行现金收取后上缴至公司财务部并建立现金收缴台账,由财务人员到银行进行存款,严格做到日清日结;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和廉洁教育,绿驹公司2023年10月23日组织公司干部职工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微电影《老李的笔记》,2023年11月17日利用“纪法宣传教育月”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夫妻共贪,人防失防》《两江村吃喝风调查》《两个皮球谁来接》警示教育片,2023年12月13日组织公司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学习现金管理相关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和现金管理人员廉洁意识和业务能力水平。此次廉洁教育活动覆盖58人次,干部职工受教育面达100%;四是加强沟通协调,落实源头治理,绿驹公司协助符合条件的社区居民办理身份证、银行卡。目前,已协助符合条件的158名社区居民(即龙洞湾社区9人、果场社区26人、安康社区37人、索玛花社区30人、青苹果社区56人)先行办理银行卡,实现工资转账支付

巩固措施: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与现金管理人员学习,熟悉掌握所建立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现金管理流程;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廉洁教育,警示震慑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时刻牢记头顶的“高压线”和脚底的“警戒线”,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思想防线寸步不退,纪律规矩寸步不逾;三是持续开展银行卡办理工作,加强与各社区沟通协调,为以后符合条件的新进社区居民办理银行卡,实现工资转账支付,规避现金支付风险。

整改结果:完成

7.关于“应收款项催收不及时或因政策原因未收回,严重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导致企业现金流不足。截止巡察进驻时,应收款项未收回累计21214.28万元”的问题。

42)应收款项存在原因不明、业务内容不清楚或者账务处理错误、对方公司破产清算等非正常的应收款1083.61万元。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前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集团财务管理体系,修订《应收账款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定期对账的工作职责,落实核对清收责任,降低财务风险,避免发生类似问题;二是对绿驹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清产核资工作,在清产核资结束后,重新建立新账套,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三是会东超越公司与原控股股东陕西超越农业有限公司母公司陕西海升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体系内7户关联企业发生往来账款所形成的580万元债务,制定债权处置方案,按国有产权处置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挂牌处置。

整改成效:一是集团制定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明确了应收账款的监控规范。制度中将应收款项台账管理、应收款项催收责任、应收款项年度清查、坏账核销管理进行了明确,并对造成企业坏账损失的不同情况的下账方法和内部处理程序进行了规范与明确;二是绿驹公司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后,聘请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公司及下属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工作,根据2023年12月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报告》对前期债权债务不清晰、长期未及时、清理下账的往来款项进行了处理;三是会东超越公司针对涉及原控股股东陕西超越农业有限公司母公司陕西海升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体系的债务,已于2024年1月制定了债权处置方案,按国有产权处置相关规定,按程序报凉山州国资委审批同意后,在西南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处置。

巩固措施:一是今后按照集团《对外借款和担保管理办法》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严控对外借款事项;二是对于造成逾期未能按期收回的款项,及时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利益;三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整改结果:完成阶段性整改

43)2022年,凉山海升公司蓝莓销售合同未实现,造成600余万元应收账款虚空。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2023年7月就剩余未执行金额已做冲账处理,即冲减未执行部分金额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并对该部分发票做红冲处理、对已进行抵扣的税款的未执行部分做进项转出。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7月凉山海升公司(现晴川果业公司)就剩余未执行金额已做冲账处理,即冲减未执行部分金额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并对该部分发票做红冲处理、对已进行抵扣的税款的未执行部分做进项转出二是凉山海升公司(现晴川果业公司)已制订《销售管理办法(试行)》,严格管理销售过程管理

巩固措施:一是加强合同管理,定期开展合同执行情况跟踪;二是严格按照《销售管理办法》,依法依规进行销售活动,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定期核对应收账款,及时跟进收款进度,对于逾期账款立即启动催收程序,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销售策略和信用政策。

整改结果:完成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关于“党建工作不规范,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的问题。

44)2019年机关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无领导班子成员参会,未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集团党委下属党组织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的培训;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建月会等基层组织生活,并在“三会一课”笔记本中做好相关活动记录。

整改成效:一是集团党委班子成员于2023年11月1日积极参加机关党支部组织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安全宣传进社区”主题党日活动,2023年11月16日参加“重温红色文化,锤炼党性修养”主题党日活动;二是集团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于2024年1月24日参加了其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在会上集中学习了相关文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加强制度建设,集团党委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了2024第2次党委会,研究制定了《凉山州现代农业硅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了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本级委员会召开的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巩固措施:严格执行《凉山州现代农业硅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本级委员会召开的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整改结果:完成

45)兴农土地、品禾公司存在以研究项目、资金实施的会议代替支委会会议。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督促下属企业党组织,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同步修订党支部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和党支部研究决定事项清单,厘清党组织和经营层权责,并严格执行。

整改成效:1月30日经集团党委2024年第2次会议研究同意,兴农土地公司、品禾公司党支部议事规则及前置研究事项、决定事项清单已修订,进一步厘清了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规范了支委会召开程序。

巩固措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月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同时定期学习中央、省、州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相关事项,前置研究企业重大生产经营事项。

整改结果:完成

9.关于“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46)落实党组织前置研究重大事项不到位,2022年,品源、品禾、海升公司均未将重大事项在党支部会议进行前置研究。

整改时限: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根据中央、省、州有关部门和集团党委关于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的最新要求,督促西昌品禾、凉山海升公司等下属企业进一步修订党组织议事规则,同步制定党组织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和决定事项清单,确保党组织前置程序落实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品源公司已停止经营,2023年7月公司工作人员全部分流安置,党员同志已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新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品源公司党支部已撤销;二是海升公司(现晴川果业公司党支部于2021年4月29日成立,原为国有参股企业,2022年8月农投集团控股后,海升公司(现晴川果业公司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对相关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前置研究,同时在2024年1月已修订凉山晴川公司党支部会议事规则,同步制定了党支部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和决定事项清单,确保党组织前置程序严格落实到位;三是品禾公司党支部已于2024年1月修订完善品禾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党支部前置研究重大事项清单和程序》等相关制度

巩固措施:公司党委将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督促下属企业党组织严格执行前置研究程序,重大事项均需通过党支部会议进行前置研究后,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体系权责。

整改结果:完成

四、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整改问题情况

(一)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方面

1.关于“资金使用、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2022年9月,农投集团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违规截留挪用农科芯城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向州财政上缴特别利润,至今仍未归还。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底线思维,已加强集团及下属企业资金管理;二是正多措施、多渠道筹措到资金,尽快补足对农科芯城1000万元资本金注资;三是在未筹措到资金的情况下,在确保国有资本收益的同时,通过集团经营利润和对投资企业实施的分类管理办法落实后产生的分红和效益,逐步补足,绝不影响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农科芯城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二)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关于“党建工作不规范,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的问题。

3)集团党委2016年成立至今,未按期换届。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经巡察组反馈该问题后,公司党委已请示对接州国资委党委,并提出公司党委换届申请,但按照《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州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凉委办〔2024〕3号)文件精神及州国资委党委相关工作安排,目前州属国有企业正处于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阶段,因组织人事工作暂冻结,暂无法批复同意公司党委换届申请,公司党委将继续保持与上级党委的沟通,确保在整改时限内完成该项工作。

4.关于“党委履行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纪委专责监督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4)自2021年农投集团纪委书记调离后,一直未配备纪委书记,纪委专责监督长期缺失,集团公司党委也未主动向相关部门书面专题报告加强专责监督力量的事项,以内设纪检监察室代替纪委监督,纪检监察室仅配备了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明确的1—2名纪检监察员均为兼职,有的身兼数职,存在业务知识欠缺、专业能力不足、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成立至今,集团公司仅有1件自办案件。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6日经集团公司党委2023年第二十五次党委会集体研究,已起草《关于配备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的请示》,已报送上级相关单位;二是2023年公司第5次党委会研究,已明确各二级企业纪检监察员,专人开展本企业及下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三是在人员变动后,经2023年公司第19次党委会研究,及时调整充实纪检监察员。积极参加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监督执纪水平。

5.关于“干部人事制度不健全,人事管理体系存在漏洞”的问题。

5)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未体现竞争性。如,2021年12月集团本部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中,7个竞聘岗位,只有财务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副经理2个职位有2人参与竞聘,其余岗位均为等额。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按照《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州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凉委办〔2024〕3号)文件精神和州国资委相关工作安排,目前州属国有企业招考、任免、竞聘等组织人事工作暂冻结,待组织人事工作解冻后,公司将根据新的组织架构和需求,组织岗位竞聘工作,对公司本部和下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单次制订竞聘方案,严格落实差额竞聘。

6.关于“干部人事制度不健全,人事管理体系存在漏洞”的问题。

6)人事档案管理不完善,集团二、三级公司人事档案未规范管理,部分员工档案缺失、资料不完整。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2日集团党委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是集团党委已对人事档案工作进行了细化分工,明确了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正在拟定《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下一步将对集团及所属企业人事档案进行全覆盖专审,查缺补漏,定期更新档案中所需材料。

五、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委工作要求”方面。

2.关于“落实省州委重大决策主动作为有差距”的问题

2)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由农投集团出资8000万元占股40%、成都益民集团出资9000万元占股45%、简阳空港农投出资3000万元占股15%组建的成凉汇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三区三线”政策影响,原确定的产业园有5000余亩永久基本农田不能调出,国土资源部批复的简阳市国土空间规划方案中,未能将成凉产业园10平方公里土地纳入简阳市城镇开发边界,因此不能开展建设用地报批,原有发展规划及建设处于停滞状态,农投集团未依据现有条件,积极应对、顺势而为、助推公司创新发展。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鉴于成凉产业园建设属凉山州与成都市合作推进项目,两地政府暂未就当前情况进行明确指示,巡查整改主要开展公司层面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及成本降低。一是2023年8月29日,州农投集团赴成都市与成凉汇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各股东方召开沟通会,专题研究成凉汇公司下一步工作打算,股东一致同意成凉汇公司暂停园区开发工作,开展人员分流、注册资本金减少、处理遗留问题等工作;二是成凉汇公司已向简阳市临空经济产业园管委会致函,要求委派纵一路项目工程审计单位,解决纵一路工程遗留问题;三是成凉汇公司已向相关单位致函,终止成凉产业园区起步区1平方公里城市设计及纵一路项目监理、过控、施工等合同关系,逐步化解公司因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带来的合同风险,目前正在合同解除中;四是成凉汇公司已完成6名人员分流,仅保留3名员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五是已完成成凉汇公司6间办公用房及2个车位退租,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六是正在开展已下达专项债资金还款对接;七是下一步将继续向州国资委等上级主管部门,就成凉产业园区发展问题进行专题汇报。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方面

3.关于“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经营管理不当、监管不力,造成部分企业和项目非正常亏损1871.38万元”的问题。

3)西昌品禾中央大厨房营养餐项目,建设严重超期,造成项目亏损与损失569.34万元。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该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并形成《关于西昌品禾中央大厨房项目投资增大建设超预期情况的专项报告》,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问题形成的原因;二是已于2023年12月开展1次公司体系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自查,公司体系涉及工程建设项目企业3个,已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7个;三是已建立公司体系企业经营管理重点工作分析推进机制,搭建公司体系问题沟通解决平台,强化重点工作任务闭环管理和监督考核四是已建立公司体系重点项目调度机制,加强重大项目推进监督。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4)关于“对参股企业缺乏有效管控手段,参股20%的国源农投,按股权比例承担亏损879.51万元”的问题。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5月8日“国源农投经营亏损专题会”、2023年5月30日州农投集团2023年党委会第9次会议和2023年6月30日州农投集团2023年总办会第9次会议就国源农投亏损事项进行专题研究,明确处理措施、明确牵头领导和经办部门;二是已制定《关于处置所持四川国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可行性建议方案》;三是2023年9月21日—22日、11月2日、2024年1月2日,公司领导带队与国源农投各股东方进行多次对接,积极寻求大股东扭亏支持,商议减亏、减资、退出等事项;四是2023年8月3日、2024年1月23日,已就国源农投亏损事项,形成专题推进报告,上报州国资委,积极寻求州国资委支持协调;五是已于2023年9月18日,向国源农投发函要求关注亏损,并全力减亏;已于2023年11月7日向国源农投发函要求减资和降成本;六是已于2023年11月22日,联合3家小股东向大股东四川发展资管公司发函,要求减资、扶持和股权回购;七是已开展农投体系参股企业全面梳理排查,建立参股企业管理台账;八是已将国源农投亏损治理事项纳入企业经营管理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分步实施步骤,加快推进,定期跟踪;九是2024年2月已在公司党委会及总办会深入研判过国源农投亏损应对措施,并于春节前已再次拜访其余小股东及国源农投,就当前应对措施达成共识;十是已再次向四川发展及四川发展资产管理公司去函,协商解决羌山农牧问题;十一是当前国源农投积极探索减亏项目,正在整合川发展体系内资源项目,力争在大股东支持下进行业务减亏。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4.关于“企业管理行政思维依然存在,不靠市场靠政府,过度依赖政策红利,市场竞争能力弱”的问题。

5)以强制2年戒毒与自愿3年防复吸人员为主要劳动力的绿驹公司划转农投集团管理后,未就协调多方关系、理顺管理权责等问题进行调研处置,绿驹公司、绿色家园管委会、公安分局之间存在权责不清、人员调动不畅、原有利益分配格局调整等问题,导致绿驹公司业务进一步萎缩,后续生存发展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整合州农投公司内部资源,支持绿驹公司承接农产品包装生产业务,已在州绿色家园开展大樱桃(车厘子)种植试种,同时已由绿色家园管委会、绿驹公司赴昭觉县大樱桃粮经复合园区考察,计划今年在州绿色家园园区规模化种植,推进绿驹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二是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绿色家园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凉委基治委发〔2020〕3号)文件精神,围绕“集中就业、共同拒毒、自立自强、绿色生活”绿色家园功能定位,已与绿色家园管委会、公安分局对接沟通,按照各单位职能职责依法合规管理绿色家园,其中绿驹公司负责为社区居民提供工作岗位,实现居民集中就业,按劳取酬,自强自立;负责开展对外洽谈,引进项目产业,组织生产营销,执行居民劳动考勤考核、薪酬发放和居民物业费、生活费等存缴代管。绿色家园管委会履行绿色家园辖区内政府职能各下属机构(代管单位)在绿色家园管委会领导下分工合作。兴隆镇和各绿色家园社区负责辖区居民服务管理,对居民提供自治自管、帮困解难、纠纷调处、技能培训等公共服务。综合服务中心(综治中心)负责政务服务、协调监督、手续交接、来访接待等窗口服务。绿色家园公安分局(管理大队、警务室)负责辖区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制发、管理居住证等公安职能,指导并协助社区管理运行。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6)以营养餐为主营业务的品禾公司,过度依赖政府政策红利,拓展能力不足,没有充分发挥产能和市场竞争优势,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带动周边农业产业发展。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深入分析中央大厨房竞争优势,初步开展中央大厨房业务转型论证工作,形成初步评估报告;二是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已拓展食材供应业务,并与二滩实业、州民政局签订食材供应合同。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7)存续期仅剩1年半的众农基金募集能力和效益低,该基金自2017年11月成立至今,仅有农投集团投入0.2亿元,其首期0.75亿元、中期6.25亿元和远期50亿元规模募集目标未实现,投出的两个1000万元项目,均出现逾期未按时收回的问题,且对审计问题的整改浮于表面,面临注销和清算风险。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5月回收两个项目投资本金及收益,收回投资本金2000万元,并实现约700万元投资收益,投资回报率约35%;二是结合目前私募基金市场和法律法规实际情况,总结当前众农基金面临的主要问题,已开展对众农基金的论证工作,并经2024年1月30日公司2024年党委会第2次会议研究,初步决定暂停众农基金业务,对接基金管理人启动清算退出工作。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六、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切实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常抓不懈。公司党委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需不断深化,尤其是对一些比较复杂、深层次矛盾的问题,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重视、常抓不懈。对尚未完成的任务,将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按照既定时限和措施整改到位。对需要逐步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难题,要深入分析研究,查找原因,不断优化整改措施,按照既定目标逐一解决、彻底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根据需要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同时举一反三,把整改问题的过程作为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的重要步骤,推动企业建设发展。

 (二)聚焦主业主责服务大局,以巡促治。公司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问题导向,保持强有力的整改态势,强化工作举措,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省、州做好特色农业大文章、全面推进农业强州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深化推进公司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按照州委、州政府对公司作为“打造凉山乡村振兴资本投资运营重要平台”的定位,聚焦主业谋发展,坚持市场化导向、标准化引领、集约化强质、规模化运营,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实现现代新国企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李主任;联系电话:0834-2173688来信地址和邮政编码:四川省西昌市航天大道五段51号党群办公室,615000;电子邮箱:1604146933@qq.com。

中共凉山州现代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