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农国有企业深度参与脱贫攻坚产业巩固提升和乡村振兴战略的调查与研究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31日浏览次数:843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们将消除绝对贫困,但相对贫困仍将长期存在。到那时,现在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要逐步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日常性帮扶措施,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架构下统筹安排。”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把“三农”发展置于优先位置,以乡村振兴作为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的重要引擎 ,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农村繁荣昌盛 ,加大农民增收幅度与力度。国有企业作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发展方略、加强经济资源整合、引领产业发展方向的市场主体,有责任、有能力在推动乡村现代化发展和实现城乡融合进程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一、引言

      凉山州现代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州农投集团或集团”)于2016年经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注册资本5亿元,是州属“七大”国有投资集团之一。州农投集团近些年按照州委州政府、州国资委对集团的战略规划和产业引导,聚焦“三农”,力求在“三农”领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发展现代农业的战略,并彰显自身存在价值,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自觉将企业发展理念、战略部署、目标追求、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具体活动内容等,集中统一到脱贫攻坚产业巩固和乡村振兴的大势之上、大局之中,不断调整完善了集团“1434”的发展思路,即一个立足:立足于州委州政府发展现代农业的战略;把握四化方向:推动农业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经营、多元化发展,以农业现代化为己任;构建三大体系:园区体系、资本体系、产业体系;致力于四大主营业务:土地综合整治、农业产业化经营、园区和农产品贸易流通、农业投资金融服务。

      州农投集团长期以来在凉山“三农”发展和乡村产业、建设领域开展了初有成效的实践探索,积累了一些的经验,要促进州属涉农国有企业深度参与凉山脱贫攻坚巩固和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企业要迅速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调整航向,校正坐标,呈现新状态,展现新作为,换发新气象。同时建议党委政府全方位加强相关机制创新,为国企参与乡村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政策环境,促使其在服务“三农”中发挥更大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企业探索可持续扶贫新路搭建产业发展的实践及效果

     (一)企业概况。截至2020年12月,州农投集团下设独资、控股二级企业3个,三级企业4个,参股及投资管理企业6个,初步建立了“总部+二级+三级”集团体系。

     (二)企业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情况。乡村要脱贫,要振兴,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振兴乡村经济。要让农民能够依靠土地脱贫致富,要让农民种田种地有利可图,要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要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只有当农民也可以成为体面的职业,乡村才能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州农投集团是州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团从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企业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优势,按照“1434”发展战略,帮助贫困地区选准主导产业、抓好项目规划、建设、实施、完善组织方式、提供资本要素保障、技术支持、做好产销对接, 围绕“产业+增收”两大核心,理清思路,细致筹谋,精耕试点,着力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和试点带动作用,从根本上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全力助推乡村产业革命,全面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进程。

     1.土地综合整治方面。一是2018年在甘洛县投资3.2亿元,完成了甘洛县43个村异地扶贫移民搬迁和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包装项目。建成集中安置点23个、集中安置房1025户88764平方米,建成村活动室和幼儿园各12座共5560平方米,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3425亩,节余城镇建新区占地指标2818亩,帮助甘洛县43个村5477人有效改善了生活居住和生产条件。二是从2017年至今,投资36052.12万元,在会东、会理、德昌等县市完成土地整理51344亩、土地开发2511亩,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2694亩,为改善项目区群众生产条件、配套后续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投资8400万投资实施甘洛县中心企业孵化园项目,总建筑面积16230.15平方米,建设工期共12个月,即2020年12月-2021年12月,目前甘洛县涉农注册企业有200余家,本项目的建成,将为在甘洛县发展的涉农企业提供创业场所,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推介、融资支持、网络信息等创业就业服务,依托本项目新建孵化基地,优化创业服务,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创业助推脱贫,将为实现甘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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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农业产业化方面。一是投资3.8亿元投资实施了4000亩会东县蓝莓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是集种植示范、研发培训、体验采摘、观光旅游、精深加工、冷链储运为一体的高端全产业链具备世界一流水平的示范园区。项目组织带动1000余户农户,共计2000余农业从业人口发展蓝莓产业,每人每年平均可通过种植蓝莓获得16000元的收益,可带动周边村镇2000户周边农户从事蓝莓种植生产,同时公司会对产品统一回收、统一分选包装、统一销售,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极大的增加了农户收入。二是投资2.98亿元实施3000亩昭觉县樱桃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依托现代设施农业技术优势以及昭觉县的区位资源优势,全方位整合全球最前沿的现代农业技术,建设3000亩樱桃栽培生产基地、配套进口自动化分选线分拣包装和5000吨冷链储运基地。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完成种植基地建设。2023年进入生产期,2025年进入达产期。项目将按照“5+2带贫机制”,即:1.实行产业扶贫利润分配模式;2.农户土地租金收入和土地入股分红收益;3.农户作为产业工人的工资收益;4.农户临时性务工收益;5.搭建农户创业平台,推行包租管理模式;带动扩展产业扶贫基地;为昭觉县发展农文旅观光产业提供基础支持。拟通过3-5年时间,在昭觉县建成1万亩的具备世界一流科技水平的高标准樱桃种植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发展2万亩樱桃产业扶贫基地,就地配套建设分选加工厂,开展分级分选、产地初加工、仓储保鲜、冷链运输等全产业链配套项目,打造昭觉县年销售额达到20亿元的现代精品樱桃产业,将昭觉县打造成为全国现代精品樱桃产业高地,充分发挥产业发展的“造血”功能和基础性作用,拓宽脱贫群众稳定增收的渠道,进一步强化扶贫龙头企业的带贫益贫效果。三是州农投集团、西昌市农投公司、西昌学院作为项目投资主体在2018年9月组建了西昌品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西昌品禾中央大厨房项目,本项目选址位于西昌市成凉工业园区食品产业园,占地面积20046.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185.74平方米,其中中央大厨房建筑面积9355.4㎡,采用“热链熟食”+“冷链熟食”+“半成品”相结合的配送模式进行规划建设。项目预计2021年5月建成试运营,可具备日供应学生营养餐单餐5万份的生产能力,向企事业单位供应社会餐2万份的生产能力,具备支持大型会展、活动及应急供应的保障能力。四是昭觉脱毒种薯项目建成种薯基地10000亩、示范园区100亩(含组培室、网室、玻璃温室、恒温库等)。在党委政府支持下,为彝区60余万农业人口提供种薯。五是依托混合所有制企业凉山铁骑力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利用国有资本优势、政策资源优势,嫁接生猪养殖龙头企业铁骑力士集团技术、管理、团队、市场渠道优势,遵照州委、州政府现代农业发展战略,2020年投资3.28亿元实施喜德县30万吨生物饲料加工厂、会东县22万头生猪扩繁及代养场投资运营项目、会理县15.4万头生猪扩繁及代养场投资运营项目等三个项目,利用国有资本优势、政策资源优势,嫁接生猪养殖龙头企业铁骑力士集团技术、管理、团队、市场渠道优势,发展凉山饲料加工业、生猪养殖业。六是以“产业公司+定制园区+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管理模式,拟凉山各县市在建设魔芋种植示范基地和粗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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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园区和农产品贸易流通方面。一是成都大凉山农产品加工贸易园区平台公司自2020年5月份组建以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面启动了“一湖一路一中心”建设工作,有力推动了成都·大凉山农特产品加工贸易园区建设。二是控股子公司凉山品源公司“以购代捐”业务初步完成了凉山农产品体系的梳理、基地建设、营销平台建设,累计为全国524家企事业单位组织配送了153种大凉山特色农产品,交易额达600余万元,惠及全州17个县市的2056户贫困群众。

       4.农业投资金融服务方面。持续管好用好了“众农基金”,并继续实现了一定收益。同时积极参与西部农保筹建工作,帮助筹备组完成临时账户开设,为国家级农业保险公司落户凉山,提供了许多必要支持条件。

截止2020年末,州农投集团2020年,公司实现资产总额72845万元,较上年增幅25.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03万元,较上年增加146.45%,控制资产达10亿元以上。

       三、企业落实精准扶贫工作的成效

       国有企业是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推动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州农投集团于2019年6月起对口帮扶美姑县沙马马拖村,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结合美姑县子威乡沙马马拖村实际,研究制定了精准扶贫年度帮扶方案,按照一村一策的产业扶持办法,集团与当地政府共同努力,做到产业扶持到村,精准到户。变单纯输血为增强农村自身造血功能,是帮助农村摆脱贫困,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实现精准脱贫的治本之策。集团在结对扶贫的实践中,开展多种方式的探索,注重通过实施产业兴村项目、搭建发展平台,寻找可行的精准帮扶路径。

      (一)通过发展生产,创新帮扶机制,加大产业扶贫力度。

       1.大力开展“爱心扶贫以购代捐”购买年货活动。2019年公司职工人均认购贫困户农副产品200余元,累计共8200余元,帮助沙马马拖村困难群众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同时为10户贫困户送去3000余元的肥料,助其解决农用肥料问题。在2020年“彝心彝意·爱购凉山”助力脱贫攻坚爱心行动中,公司职工认购男女混装袜25盒,围巾25条,累计共5000元;在2020年扶贫日活动中,凉山农投集团公司为沙马马拖村223名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送去书包文具230套(1757件),价值12000余元;向该村20户贫困群众捐赠暖冬棉鞋110双,价值5000余元,图书1498册,价值4500余元。集团公司认真践行“真扶贫、扶真贫”的理念,形成了领导带头、党员紧跟、职工踊跃参与的局面,为努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2.着力开辟群众脱贫致富增收渠道。2019年12月集团公司为沙马马拖村10户贫困户送去300只鸡苗,2020年集团公司再提供20000元为该村41户建卡贫困户购买鸡苗,全力支持生态鸡养殖工作。集团公司与美姑县政府、乡政府合力攻坚,利用凉山农投集团公司的技术优势,扶持壮大集体经济,为实现持续稳定脱贫打下坚实基础,协助子威乡政府开展林下生态鸡“以购代捐”销售工作,开启了贫困群众致富增收的新渠道。

      3.探索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一是集团下属控股公司凉山品源农产品有限公司克服疫情防控期间,交通不畅的困难,组织专家团队多次来到美姑县沙马乃拖村实地调研,形成项目可研报告和建设方案,采用“代建+代管”的运作模式、“公司+农户”的引领带动模式、“统购+统销”的降本增效模式、“扶持+退出”的产业扶贫模式,2020年3月初开工建设生态鸡养殖场项目,在美姑县、乡、村党委政府和综合帮扶工作队的大力支持下,仅仅通过30天的苦抓实干,就完成了美姑县沙马乃拖村标准化林下生态鸡养殖项目建设,于4月初投入运营。项目目前总投资100余万元,占地50余亩,建有温室大棚4个,全年出栏20000羽。二是集团公司全力推进沙马马拖村标准化林下生态鸡养殖基地建设。该项目于2020年6月规划启动,8月动工,11月完工,达产后可实现年出栏50000羽林下生态鸡。有利于为村集体创造财富,为群众留住财富,带动当地养殖业的发展,全方位为美姑县沙马马拖村全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保驾护航。三是集团公司携手沙马马拖村集体采用飞地经济模式,在交通便利的美姑县新桥镇建立了美姑县高标准生态鸡育雏基地,本项目作为林下生态鸡养殖产业链项目的重要环节,于2020年7月20日动工,同年11月完工,具备年出栏30万羽生态鸡苗的能力,有效解决了凉山州东部片区鸡苗孵化的问题,带动了整个凉山州东部片区养殖业的发展。

     (二)通过发展教育,加强科技帮扶,筑牢脱贫思想之基。围绕沙马马拖村欠缺的短板,集团强化技术扶贫,定期到村开展技术培训,充分发挥农业技术优势,安排公司技术人员到沙马马拖村组织农民开展鸡、土豆、高山油菜等种养殖业的技术培训,并发放培训教材,提升农户科学种植、养殖水平,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利用农民夜校,武装大众头脑,坚定贫困户脱贫摘帽的信心;同时抓好舆论宣传,坚持扶贫先扶志的理念,高度重视贫困地区儿童教育扶贫引导工作,为沙马马拖村送去丰富的课外书籍,在村委会建成“儿童图书阅览室”,为学龄儿童架起一座了解外面世界的桥梁,丰富课余生活。

     (三)通过责任到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集团成立了帮扶领导小组,明确1名员工为驻村工作队员,5名员工为帮扶责任人,长期驻扎在沙马马拖村,协助乡政府、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开展相关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帮扶机制。2020年是全面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集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脱贫攻坚重要指批示精神,印发《集团公司2020年帮扶责任人集中下沉到村时间安排及分组名单的通知》的通知,一是领导干部坚持以身示范,每月第一周主要负责人下沉到村,与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会商本月帮扶村重点工作,确保每周有领导班子成员下沉到村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二是帮扶责任人担当尽责,每月至少集中一周时间下沉到村入户开展工作,落实精准要求,确保脱贫相关数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倡导文明新风,整治人居环境,强化基层治理,开展感恩教育,切实提高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公司实行员工包户举措,对口帮扶做到责任到人,一户一策,精准帮扶。同时,公司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脱贫攻坚事宜,不断调整帮扶措施。

     (四)通过抓好基层党建,创新党建管理,夯实阵地基础。集团党委帮助沙马马拖村“两委”建章立制,指导村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帮助村党支部培养发展新党员和后备干部,加强“两委”建设,带好队伍,并协同配合沙马马拖村大力开展“四好”建设、禁毒、防艾、生育秩序整治、控辍保学、移风易俗等工作。同时,集团出资2万余元购置村活动室办公设备,建设党的活动基地,使党员干部学习有场所,活动有阵地。

        四、涉农企业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思考

     (一)服务“三农”是涉农国有企业的立身之本、价值之基、发展繁荣之要。一般来说,国企姓“党”,涉农企业姓“农 ”,服从、服务于“三农”发展,并从中受益,应是涉农国有企业的理想信念与宗旨。然而时至今日,仍然有不少涉农国有企业只是打着姓“农 ”的招牌,披着姓“农 ”的外衣,没有真正服务于“三农”发展。譬如,有的企业招牌、名称上固然镶嵌有“农业 ”字眼,生产经营内容也很接地气,可就是只顾埋头走路,而不抬头看路,丝毫不在乎产品收成如何,市场销售情况怎样。如离开党委政府支持和补贴,完全不具备生存能力,更谈不上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因此,涉农国有企业只有与“三农”构建新型良性互动关系,着力打造发展命运共同体,实现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才能在“三农”发展繁荣的同时,自身也获得可喜进展,并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站稳脚跟,立足“三农 ”、面向“三农 ”、服务“三农”、建功“三农”,就断然离不开与三农”建立起唇亡齿寒、血浓于水的紧密情感联系、特殊利益联结关系,要求涉农国有企业紧跟党委政府“三农”发展战略不放松,使所有经营决策与具体业务内容都尽可能考量到“三农”发展的利害得失,实现企业赢利与“三农” 发展的并行不悖、互利互惠、联动共赢。

    (二)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为涉农国有企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农村政策由彼时的新农村建设,逐步递进到今天的乡村振兴,说明党的十九大以民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和发展思想,充分尊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对新时代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通盘考虑的基础上,有了更清晰的规划、更准确的定位、更前瞻性的谋略,以及相当务实的顶层设计。尤其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为涉农企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三)企业应结合自身发展定位和相对成熟的比较优势,明确主攻方向、主营业务、倾力重点。毋庸置疑,涉农国有企业助力乡村振兴,既由企业姓“农”的本质属性所决定,其实也是国有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体现社会价值的生动体现,更是落实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发展思想的务实呈现。俗话说得好,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基于企业自身发展定位以及所处不同发展生命周期,其助力乡村振兴不可能大包大揽、面面倶到。因此,涉农企业助力乡村振兴,要结合自身业务拓展,尤其是所拥有相对成熟的比较优势,选准主攻方向、主营业务与力重点,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确保精准作为。以州农投集团为例,通过最近几年的长足发展,企业不仅涉入“三农”领域的范围在扩大、内容在拓展、程度在加深,而且企业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也愈加清晰、明确,不断调整完善企业“1434”发展战略,通过上述对州农投集团发展战略目标与主营业务板块内容的调研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企业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必须保持自身发展战略的相对独立性,而不能人云亦云,盲目地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之所以“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很大程度上就是缘于起初对于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定位不清晰,在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发展,怎样发展,发展的资源禀赋、现实条件和后发优势如何等,都没有详尽把握,没能运筹帷幄、未雨绸缪。因此,“磨刀不误砍柴工”,成立一家企业不容易,在前期制定正确科学的战略决策更是难上加难,要求因地制宜、谋划周全。总体来看,“路隔十 里,风俗有所不同”,涉农企业应根据差异化原则,集团公司从有针对性的对系统内下属企业安排主导业务、主要努力方向。

      其次,涉农国有企业不应该也不可能代替地方党委政府承担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的方方面面,只要能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与发展优势,开展精准、精确、精细的服务,力所能及地提供支持。诚然,州农投集团四大主营业务无不按照州委政府发展现代农业的战略,有益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进而实现农业现代化,实现企业、地方、群众三方共赢、但仔细分析,也不是“撒胡椒粉”,而是主次有别,重点与非重点泾渭分明。至少其主攻方向在“以农为本、投融兴业、以德为先、泽润致远”等方面得到了体现。因此企业助力乡村振兴,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为,只有在企业业务精进,规模壮大、实力增强、发展持续的基础上,才有底气彰显辐射与带动的功能。

       最后,涉农企业助力乡村振兴,要结合自身所处不同市场发展阶段动态性地进行。尽管州农投集团四大主营业务板块均有实体落地,参与了乡村振兴战略,但“风起于青萍之末”,其也是在过去几年慢慢积累的过程中逐步铺展、延伸与相对成熟、定型、并非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因此企业须基于自身所处相应生命周期阶段,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参与乡村振兴,而不能不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不切实际、好高骛远,到最后看似统筹兼顾,却不过蜻蜓点水、浮光掠影。

        五、支持涉农国有企业深度参与贫攻坚产业巩固提升和乡村振兴相关建议

      (一)创新反哺乡村的土地利用政策机制。农村土地利用制度的变更,深刻影响着乡 村振兴的长远前景。可探索建立利用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指标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实现闭环投入,解决土地增值收益长期“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问题。

     鼓励国有企业参与盘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保证数量占补平衡、质量对等的前提下,支持农村分散零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后集中入市,重点用于乡村产业发展。

      明确“三权分置”基础上土地流转政策界限。建议研究出台政策,进一步明确企业参与农村土地整理新增耕地指标增减挂钩、建设用地指标异地置换、土地增值收益管理等政策,为国有企业通过建设产业平台、实施产业项目的落地,提高土地空间资源的有力支撑放宽农民住房流转限制条件。

      建立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建议地方党委政府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支持乡村产业发展,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农村三产融合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根据乡村产业发展需要,扩大农业设施用地的范围、比例和规模。

     (二)构建以国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机制。有效解决乡村振兴项目的资金投入问题,仅仅依靠财政资金是远远不够的,迫切需要针对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的投资机制进行改革和创新。需要发挥好财政和金融政策,在财政安排上必须向农业农村倾斜。

     1.出台鼓励国企参与乡村振兴的税收政策。建议研究出台允许国有企业用于实施乡村振兴的相关投入税前抵扣,减轻企业经营绩效压力。税收优惠政策从注重生产向加工、销售转变,对农业合作组织、农产品深加工、种养加工销售一体企业及“互联网+农业”新业态实行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

      2.出台鼓励国企参与乡村振兴的财政政策。明确农村通过土地综合整治产生的收益,要大部分甚至全部反哺于农村,用于乡村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财政资金通过贴息、奖补、保费补贴、风险补偿和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同时要出台政策,将分散在各口子上的各级政策性支农资金打包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建设,配套支持国企投资项目建设。

      3.出台鼓励国企参与乡村振兴的金融政策。建议党委政府协调金融机构要明确一定信贷比例专项用于乡村建设,为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提政策性贷款。支持农村金融创新,建立健全覆盖农业农村的信贷担保体系,探索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开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开展大型农机具和农业设施抵押,扩大农村承包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的财产权抵押试点。加快建立以政策性保险为基础、互助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为补充,功能互补、保障有力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国有企业主板上市、新三板挂牌和融资、并购重组。

      (三)形成多方共赢的利益分配机制。涉农国有企业作为参与乡村振兴的投资联合体核心主导力量,更能保障兼顾逐利资本与弱势农户的利益,既要重视工商资本投资企业盈利也要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国企资本联合民营工商资本和农村经济体的合作,应在保证交易稳定性的基础上寻求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利益诉求维权机制。

      1.构建清晰的利益分配规则。可以通过国有企业对农村产业的扶持带动,积极联合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共享可持续成果,建立二次返利机制。农户通过入股分红可以充分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市场价值,并通过产业链延伸拓宽农民共享收益的途径,增加农户在一二三产业发展链条的多重收益。

      2.通过国企介入乡村振兴平台构建。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完善新型利益联结机制,发挥国有农业平台公司、农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和下乡创业个体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将当地农户联结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建立新型的利益联结机制。

     (四)壮大国企参与乡村振兴的经济实力。加快整合州内涉农国有资产,做大做强州属涉农国有龙头企业,更好地发挥其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带动作用。

     (五)建立国企参与乡村振兴的考核评价制度。考核是指挥棒。落实国企参与乡村振 兴,必须强化相关考核评价制度,营造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1.建立长期效益跟踪评价机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是简单的基础设施建设,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较长的时间跨度来验证成效。国资监管机构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长期效益跟踪评价机制,定期对国企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项目的运营情况、效益情况、后续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分析,以便更加客观公正地进行考核。

        2.建立乡村振兴考核刚性指标。国资监管机构要完善对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的办法,将国有企业参与实施乡村振兴纳入到绩效考核的内容中,实现对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正向激励,对在乡村振兴中成绩优异的国企予以奖励,提升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同时,在投资、营收、净资产收入率等核心指标的核算上,充分考虑到投资乡村振兴项目的公益性质,予以合理计算,打消企业的顾虑。